在中洲岛A区一层小商品批发市场,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批发店角落的纸箱里藏有20个印有“2008北京奥运”及奥运标志的手提塑料袋,经营者无法提供有关奥运许可销售证明材料。随后执法人员又发现3家经营户涉嫌侵权销售“福娃”百变玩具、太阳帽、拨浪鼓等商品,当场查获侵权“福娃”玩具4盒、太阳帽192顶、拨浪鼓10个。根据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规定,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涉嫌侵权标志的全部商品。
(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潘洁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