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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媳留字条出走依姆要替儿子办离婚


福建之窗   www.fujian-window.com   2008-08-29



  28日下午3时许,天气闷热,一名60多岁的依姆步履蹒跚地走进仓山区婚姻登记处。老人一手拎着小布包,一手不停地摇扇子。

  依姆要替儿子儿媳办离婚

  一到登记处窗口前,老人就说:“我想替我儿子办离婚。”

  工作人员一听,觉得很奇怪:“你儿子和儿媳怎么没来?离婚手续必须他们亲自办理。”

  “儿媳妇跑了,儿子又好面子,他肯定不会来的。”老人吞吞吐吐地说,“我是不忍心看着儿子在家苦等儿媳妇回来,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,只有我来替他办离婚。”这名姓李的依姆说着说着,眼眶红润起来。

  得知老人的情况有些特殊,工作人员耐心解释:“我们这里办的是协议离婚,也就是说您的儿子和儿媳妇两个人都要过来,还要按规定带好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,我们才能办理。您过来帮儿子咨询一下是可以的,但是不能代替他办手续。”

  李依姆无奈地说:“我们也没办法,儿媳妇留下一张字条就走了,我估计她有可能带着小孩回老家了。”

  儿媳出走 儿子苦等

  李依姆说,儿媳是广西人,他们是仓山城门人,在上三路一带买的房子。2005年儿子和儿媳妇结婚。去年夏天,儿媳妇临走前给儿子留了张字条,说:“我走了,你别来找我,即使找到,我也不会回来。你自己好好过生活吧。”儿子看了字条很难过,一直要等她回来。

  “那怎么没去找找呢?小两口吵架,离家出走可能是赌气!”旁边来办事的热心女士说。

  “没什么好找的,还不知道那孩子是谁的。”李依姆声音放低了。她说,儿媳妇和儿子结婚后没几个月就吵架。儿媳一气之下回了老家,3个多月后回来,回来就说怀孕了。

  “现在她留下一张纸条,就走了。”李依姆说着,眼泪止不住淌了下来。

  工作人员告诉老人,如果她的儿子和儿媳妇不能亲自过来,是没办法办离婚手续的。如果确实想要离婚,又找不到另一名当事人,可以通过法院来办理。

  “去法院?不要,太麻烦了。电视上说,现在的夫妻只要分居满两年时间,就可以算是离婚了。”李依姆很有把握地说。

  工作人员耐心解释:“婚姻法上没有这样的规定,要确定离婚的关系只能由他们两个人办理手续才行。再说,小两口可能只是吵架赌气,还是让你儿子跟儿媳妇联系上,让他们两个自己决定。”

  李依姆没有马上离开,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,考虑了大概20分钟,才离开大厅。

  (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)



[来源:福州新闻网-福州日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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