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1年5月底,承运海尔空调的西安海荣运输有限公司与徐某签订货物运输合同,从武汉转运KF-33GW型海尔空调130套(价值人民币44.2万元)至厦门海尔物流配送中心。承运货物后,徐某产生将该批货物占为己有的念头,于是在承运途中,3次打电话给西安海荣运输有限公司,谎称车子出故障需要维修,可能会推迟几天到达厦门,以此拖延时间来处理那批货物。之后,徐某将该车货物运载到安溪县虎邱镇金榜村,伙同其妻张某将货物以10万多元价格私自卖掉并逃匿。2001年11月,张某因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徐某外逃至2007年12月被缉拿归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