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讯(记者张珺)今年,我市的石化产业集群、机械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企业在进行生产技术改革时,只要符合规定均可向省经贸委、省财政厅申报专项资金,这笔钱主要用于企业技改提升所需。省经贸委、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政府资金补贴的申报规则。
据悉,今年的技改专项补贴资金将重点安排在列入《福建省2008年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重点项目计划》并由经贸部门投资管理的项目上。我省今年的技改提升投资导向则主要侧重于产业集聚,突出技术进步,突出节能减排,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。
省经贸委表示将重点支持我市陶瓷、纺织服装、鞋业、建材水暖、石材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;光电产业重点发展半导体高亮度照明新技术的应用,高效节能、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材料与产品及其制备技术与设备等;生物制药重点是基因工程药物,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品种;鼓励发展纳米材料、特殊功能材料、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等。
专项资金的申请可由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申请,县属企业由县人民政府、市区属企业由设区市经贸委(经委、经发局)、省属企业由省控股(集团)公司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。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投资补助方式,实施补助标准将视年度资金规模情况分档安排,项目按其购置主要设备及技术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,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,连续补助不超过两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