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逛市郊工业路好嘉缘超市的市民不难发现,商家在超市划了一个临近保质期商品(简称“临期”商品)专区,专区里摆放的百事可乐原价一罐2.1元,现售价1.6元;离有效保质期还有三个多月的农夫果园则由7.6元降至5.8元。
在超市设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,延平区水东工商所此举开了全省先河。本周内,该所辖区内的时代好当家超市将成为第二个试点。
关注:过期“临期”食品的下落
凡是超过三分之二保质期限的食品,超市便界定为“临期”食品。那么,以往这些食品,商家是如何处理的呢?
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,现在商家普遍比较自律,过了保质期的商品还在流通领域内销售的现象较少见。一般大超市都设有专门的监控中心。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也有一套产品回收机制,销售终端卖不完的快到期或过期的产品,由公司统一回收后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,或制成饲料,或直接排放。

市民在临近保质期商品专区选购
好嘉缘超市店长付建辉告诉记者,在各类食品临近保质期时,一般由厂家按照相关流程提前3个月下架回收,统一进行降价捆绑销售。或者由当地代理经销商捆绑销售,以减少厂家的损失。超市设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(柜)后,实行专人管理,并建立“临期”商品进、销货台账。专区内商品特价销售,每周清理更换一次。
工商: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
超市对接近保质期商品促销,设“临期”商品区,延平区水东工商所此举用心良苦。
据所长许由锋介绍,今年元旦、春节期间,在延平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调解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所购食品已过期的纠纷,其中不少商品在购买时并未过期,只是临近保质期,由于消费者没有注意,等到食用时才发现已经过期。季女士的遭遇便是其中一桩。去年国庆期间,市区某超市原本一包卖五角的榨菜在搞促销活动,掏1元能买3包,没留意到不到二个月榨菜就到期的季女士一次性买了30包。等到今年1月4日,她才发现,吃剩的5包榨菜过期了。
大部分过期产品的下落令人放心,但也不乏个别不法商家耍“小聪明”,擅自篡改保质期或更改包装标志。近年来,延平工商每年都有查处此类案例。去年,南山镇一位业主将过期牛肉干外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抹去后,使用打码机与塑封机将产品“重新包装”一番,直接“回炉”上市。
设立专区销售“临期”商品,既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加大了食品安全系数,同时又避免了不必要的商品买卖纠纷,减少了超市的经济损失,有利于促进行业内部制度的完善,可谓一举多得。许由锋表示,在好嘉缘超市试行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的基础上,该所计划将这一措施推广到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店,以杜绝“回炉”食品现象。
顾客:就图买得明白放心
超市设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,对这些保质期进入了“倒计时”的商品,顾客究竟买不买账呢?
记者在好嘉缘超市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消费者,多数人表示愿意购买临期食品。
自设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后,张女士常会到这儿转转。在她看来,有些产品临期促销时优惠幅度比较大,虽然已经接近保质期,但只要买回去及时吃,还是挺划算的。将临界食品混搭在“新生”食品中售卖,退休的姜大爷十分赞同这种做法,他希望商品范围能再扩大些。
消费者普遍认为,超市的温馨提示十分人性化,购物,就图买得明白放心。工商部门提醒,保质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,正常情况下,保质期内的食品不会发生变质,但如果贮存环境没达到要求,食品的口味、气味和外观会变化得非常快,也可能造成提前变质。如果市民无法在保质期内食用完,最好不要购买。
商家:赢得更多回头客
以往使出浑身解数推销“临期”商品,如今设专卖区,让顾客自行选择,商家这么做是“亏”了还是“赚”了?
此次作为试点的两家超市均是好当家商贸有限公司的加盟商。公司营运总监陈云的想法颇具代表性:设立“临期”商品专卖区(柜)是企业内部营销管理的需要,在帮助经销商加快资金回笼速度的同时,增加企业的利润;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,还可以取得消费者的信任,赢得更多回头客,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。此外,行业自律行为的提高还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商品买卖消费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