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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泉州] 泉州摩托整治 凸显四大违法行为

福建之窗   www.fujian-window.com   2008-05-09



  半天不到,交警就查扣了无牌无证、套牌假牌、报废车等违法车辆81辆。昨日下午,泉州市交警支队继续在交通乱象较为严重的路段及各主要路口,专项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。

  前面车牌是假的,后面车牌是伪造的,一辆牌号为闽C1G558的摩托车,落入了交警的视线。在刺桐路与丰泽街交叉路口,记者注意到,伪造的车牌上部分字的底牌颜色不同。值勤交警称,这些字体是从真牌上切割下来,再一块一块拼接上去的。“辨别真假车牌,一是看字体不同,二是字体之间的间隔不同。”交警说。

  此外,在该路口,交警还查获一辆仍在行驶的报废摩托车,车牌号为闽CA0223。而今年以来,泉州查处并公告的无牌报废车有700多辆。

  据介绍,开展专项统一行动以来,摩托车闯红灯,驾驶非中心市区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,无牌、无证、套牌、假牌、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较为常见。

  昨天整治统计数据显示,驾驶非中心市区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53起,暂扣无牌无证套牌假牌、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81辆。

□法规链接

 ●《福建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(下同)规定,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,吊销行驶证,处以500元罚款,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。

 ●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处以1500元罚款,收缴扣留车辆,扣6分。

 ●违反交通信号灯(即闯红灯)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,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罚款,扣3分。

 ●驾驶非中心市区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行驶,即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,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罚款,扣2分。 (记者 尤燕姿)



[来源:海峡都市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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