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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德晚报消息
“我终于可以为家人还债了……”刚满20岁、脸上满是憔悴的他带着颤抖的口吻说。阮某的受伤给家人和自己都产生了不少负担,在历时三年之久的诉讼后终于得到了赔偿金。
2005年3月21日,第三人阮某在安装铝合金门窗时,不慎被滑落的铝合金条刺伤眼睛,造成一边眼睛失眠,七级伤残,此时阮某不足十八岁,原本贫穷的农民家庭雪上加霜。宁德市劳动部门在2005、2006年曾两次作出工伤认定,原告承缆商王某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但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。2007年市劳动局再次作出工伤认定,2008年1月22日原告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,诉请撤销工伤认定。
案件受理后,蕉城法院行政庭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,分析双方多年来诉讼的原因是对法律、法规理解认识上的偏差,并不存在故意不给付的行为。判决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,第三人将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赔偿,而通过行政协调将更有利于原告自觉履行赔偿义务。最终原告与第三人通过承办法官的协调与沟通,互谅互让,达成了和解协议,原告向第三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并当场履行完毕,并主动撤回起诉。陈晓霞 林亦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