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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明] 因琐事与兄积怨杀侄子

福建之窗   www.fujian-window.com   2008-05-14



  5月7日上午,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,宣告了犯故意杀人罪、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林某田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复核裁定。宣判后,林某田被押赴刑场。

  两年前,大田籍被告人林某田因琐事与其兄、嫂发生积怨,产生了杀死其12岁的侄子、以报复兄嫂的念头。2006年11月6日,他购买了一张IC电话卡,准备杀死侄儿后,再打电话敲诈钱。

  11月7日早上,林某田残忍地将侄子杀害。当日9时许,他先后五次用IC卡通过公用电话,向其兄索要70000元赎人。第二天,被抓获。(吴春迎龚一海)



[来源:三明日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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