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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泉州] 摊位纠纷要求赔五十主动给二百


福建之窗   www.fujian-window.com   2008-07-26



  早报讯(记者赵伟王盼琛)“你给我五十。”“我给你二百。”——在民警的调解下,因摊位纠纷大打出手的两邻居和好,被打者要求赔五十,打人者主动给二百。

  37岁的倪某福和58岁的倪某玉家在河市镇霞溪村墓顶。二人为族亲,一个家在12号,一个家在20号,相距不过百米。两人均在泉州南菜市场卖芋头,摊位也是紧挨着。

  7月24日6时许,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,但南菜市场已经是热闹一片。倪某玉的妻子摆摊时,将芋头摆过了线,占了倪某福的摊位。倪某福发现后,双方发生口角。倪某福用力一推,将倪某玉的妻子推倒在地。倪某玉随后赶到,双方扭打在一起。倪某玉眼角脸上都被打破一点。倪某玉妻子报警后,临江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。

  两人被带回派出所,在民警的教育下,两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经调解,倪某玉提出要对方赔偿50元,倪某福却掏出两百块塞给对方,“你拿去好好养伤”。



[来源:东南早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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